各单位:
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,并经广东省公安厅备案,我校以专业的师资队伍、专业的教育理念、专业的办学态度,为社会各界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、消防安全责任人、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服务。
一、政策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;
2.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[2011]46号);
3.《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09号);
4.《公安部推行<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>的通知》(公消[2008]273号);
5.《广东省实施<消防法>办法》;
6.《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的通知》;
7.《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培训和考试等相关工作的通知》等。
二、培训对象
拟报考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人员。
国家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: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,经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(需要提供二年单位证明与社保证明)。
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4)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中级技能为培样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三、培训内容
(一)理论。《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》及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资格考试所要求的内容;
(二)实操。《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》及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资格考试所要求的内容。
四、培训时间及学费
培训时间:
1、2019年7月20日(广东中级班第二期)
2、2019年8月03日(湖南中级班第三期)
3、2019年8月31日(湖南中级班第四期)
参加8月3日湖南培训班实操考试时间为8月23日,理论考试时间为9月22日。
参加8月31日湖南培训班理论考试时间为9月22日考试,实操考试为9月25日或者26日。
培训费用:
广东中级班:学费合计2900元/人(包含鉴定费)
湖南中级班:学费合计3500元/人(包含鉴定费),来回车费、食宿费1500元(可自行选择)
收费方式以收现金为主,也可支付宝、微信支付、转账等。
如需转账可转账至以下账户:
单位名称:广东省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凤仪支行
账号: 3602887509100209344